大学校园志愿工作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广西高考文科总分数的计算方式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
语文:150分
数学:150分
英语:150分
这三门科目的成绩以原始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总分为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政治:100分
历史:100分
地理:100分
这三门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度,原始分数满分为100分,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据的考生人数和对应的分数区间分别为:
A等级:100~86分
B等级:85~71分
C等级:70~56分
D等级:55~41分
E等级:40~30分。
总成绩计算
统一高考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建议考生在计算总分时,首先计算全国统考科目的原始总分,然后根据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原始分数,按照等级赋分制度转换为等级分,并计入总分,最后将两部分成绩相加,得出最终的高考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