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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的选拔方式主要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统一高考成绩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这是所有地区都考的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
包括1门首选科目成绩和2门再选科目成绩。
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
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门,成绩实行等级赋分制。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包括学业水平、学科竞赛成绩、科研创新成果、社会实践经历、艺术特长、体育特长等方面。
录取方式
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普通高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
志愿改革
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分数改革
传统的卷面成绩改为等级赋分制,按照学生的原始成绩在全省的排名划分等级,并赋给不同的等级分。
通过上述方式,新高考旨在更加科学、全面地选拔人才,既注重学生的学术成绩,也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这种选拔方式有助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