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初中招生要求是什么

2025-03-03 23: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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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的初中招生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户籍要求

本市服务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其户籍所在区域,可以填报相应的学校作为初中升学志愿。例如,凤里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填报实验中学、华侨中学、石狮三中三所学校作为志愿。

非本市服务区户籍:对于非本市服务区户籍但父母均为石狮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填报回户籍地所在服务区中学的志愿,或填报“B类升学志愿”。

房产要求

购房时间:父(母)在石狮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应提供相关房产证明,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正式发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要求

社保缴纳:父(母)在石狮缴交社保一年以上的,应提供社保缴费凭证、户口簿、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纳时间应在入学当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缴纳。

务工要求

务工时间:父(母)在石狮规模以上企业务工一年以上的,应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户口簿、工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居住证:对于在石狮小学毕业的来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其父(母)在石狮缴交社保,应在入学当年前一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缴交。

住房面积:当学位不足时,优先招收住房面积60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

其他要求

真实性和合法性: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涉嫌造假的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查办。

建议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时,仔细了解并准备好上述各项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便顺利完成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