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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改革后实行的是“3+3”新高考模式,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统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选考科目
考生可以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任意选择3门进行等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外语科目考试
外语科目考试分为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其中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取最高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安排在6月份国家统一高考期间进行,取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
合格考试
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等级考试
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可纳入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
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档案。学业水平测试通过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与应用能力,综合素质档案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课外活动等,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考试时间和安排
通常在6月份举行,考试时间为3天。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7日语文(9:00-11:30),数学(15:00-17:00);6月8日外语(15:00-17:00);6月9日-6月10日学考等级考科目。
赋分制
针对6选3科目,对考生卷面成绩进行等级划分,而后依据考生卷面成绩所在的等级区间,赋予其对应等级的分数。
建议:
选科策略:考生应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
时间管理:合理安排考试时间,特别是外语听力和笔试的分次考试机会,确保取得最佳成绩。
综合素质: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记录,为高校录取提供全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