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李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高考多项加分的计算规则如下:
烈士子女 :可以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可以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可以加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可以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
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以加分,具体分值未明确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考生如果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此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部门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