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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模式下,各省(区)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了不同的选考科目组合。以下是一些省份的选考科目情况:
河南省:
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模式,其中“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的任意两门。
四川省:
同样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模式,其中“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的任意两门。
山西省:
实行“3+1+2”模式,其中“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的任意两门。
内蒙古自治区:
实行“3+1+2”模式,其中“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的任意两门。
云南省:
实行“3+1+2”模式,其中“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的任意两门。
陕西省:
实行“3+1+2”模式,其中“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的任意两门。
青海省:
实行“3+1+2”模式,其中“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的任意两门。
宁夏省:
实行“3+1+2”模式,其中“1”为物理或历史,“2”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的任意两门。
甘肃省: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的通知》,确定了未来的选考科目要求。
天津市:
文理不再分科,考试科目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
建议
对于考生来说,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选考科目要求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的科目组合会影响到可报考的专业范围,因此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结合各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选择科目组合,以确保能够报考到理想的大学和专业。同时,考生还应关注教育部和各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政策,以便及时了解并适应高考改革带来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