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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的编排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科目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
等级性考试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选择3门。
考试模式
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加上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择的3门科目。
录取批次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常规批。
艺术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
座位编排
座位编排原则:每个考场的人数一般在50人左右,座位按照考生的考号从前往后排列,以方便进行信息管理和组织考试。
座位编排方式:主要有两种,7788排列和6x5排列。在7788排列中,如果按7788排,9号考生应该是在第二列的倒数第二位或倒数第一位;在6x5排列中,9号考生则是在第二列倒数第三位。
计算机编位:高考座位号的排定由计算机按照县市区为单位,每30人为一组进行随机编排。
排序规则
按照高考总成绩排序:山东高考的名次是按照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的。
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的排序: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顺序排序。
单科成绩相同情况下的排序:如果考生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则这些考生被视为同分同位次,可能会使用在编场时统一随机生成的考生随机码来决定位次。
考试顺序
一般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科类排序
文科和理科:文科和理科两大类考生成绩会分别按照总分(含特征加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比较;理科则按照总分(含特征加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较。
综上所述,山东高考的编排体系以“3+3”模式为核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录取批次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座位编排和排序规则也较为详细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