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指北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主要分为 全国性加分项目和 地方性加分项目。具体加分项目及条件如下:
全国性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7分。
少数民族考生:
“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可加20分。
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从2021年起,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计划逐步取消该项目。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边境县考生: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参照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分降到15分。
山区、边境县考生: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参照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分降到15分。
申请加分流程:
考生申请 :考生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按照加分政策选择对应加分项目,并向户籍所在地市、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加分证明材料交至设区市、县招生办(考试院)。
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在收齐本地报名考生的加分证明材料后,提供给同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由同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资格公示:
为确保普通高考加分公开公正,广西严格落实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示制度。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设区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阶段学校进行“四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实际就读学校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
注意事项
加分分值不能累加,如果同一位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能超过20分。
具体加分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考生及时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