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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参加高考时,体温测量是确保考生健康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天津高考体温测量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进入考点前的体温测量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初次体温测量异常的处理
如果初次测量体温超过正常值(37.3℃),考生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
体温异常者的处理
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体温记录和报告
考生必须每天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早晚体温测量状况。家长、学生、班主任需签字确认信息。
从考前两周开始,考生需每天测量体温,并填写健康状况登记卡。在校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社会考生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健康登记卡的内容
健康登记卡需填写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学校班级、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等)。
考生需按表列项目要求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责任人一栏由责任人本人填写,应当是考生家长、监护人或班主任老师等。
佩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离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非必要不离津
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到非必要不离津,并做好必要的个人卫生和安全防护。
关注疫情变化
如疫情发生变化或防控要求有所调整,以通知要求为准。
通过以上步骤,考生可以确保在高考期间体温测量符合相关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建议考生和家长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