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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统测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统一考试科目
语文、 数学、 外语:这三门科目的成绩均以卷面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物理/历史:考生在这两门科目中选择一门,成绩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思想政治、 地理、 化学、 生物学:考生在这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成绩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等级赋分
再选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的成绩不是以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而是按照等级赋分。等级赋分的方法是将考生的原始分数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每个等级所占比例不同(例如,A等15%、B等35%、C等35%、D等13%、E等2%)。根据考生原始分数所在的等级区间,按照比例换算成等级分,再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
统一考试科目成绩:450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300分(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之和)。
总成绩: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与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相加,满分为750分。
建议:
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政策:不同省份在高考科目设置和权重上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考生和家长详细查阅所在省份的高考政策。
关注等级赋分制度:等级赋分制度可能会对考生的最终成绩产生较大影响,考生应了解赋分方法和自己的等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