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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顺序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有户有房 :优先考虑有户籍且房产位于学区内家庭的孩子。
有户无房
第一类:
有户籍但无房产的家庭。
第二类:有房产但无户籍的家庭。
有房无户 :有房产但无户籍的家庭。
无户无房:
既无户籍也无房产的家庭。
其他特殊情况
如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根据具体政策和条件进行录取。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情况,学校会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其余学校登记造册上报区教育局,由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此外,不同城区可能有不同的入学顺序要求,例如:
丰台区:
本市户籍儿童按照户口与房产地址一致、仅有父母房产地址、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上、仅有儿童户口等顺序排序;非本市户籍儿童则按照京籍对待、非京籍有房、非京籍无房等顺序排序。
石景山区:按照购房及户口落户时间进行排序,优先考虑全家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均在招生范围内的家庭。
建议家长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所在城区的招生政策,了解具体的入学顺序和条件,以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