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家长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高中阶段招生严禁以下行为:
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严禁学校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买卖招生计划:
严禁学校或相关个人买卖招生计划。
在招生平台外招生:
严禁学校通过非官方渠道进行招生。
超计划招生:
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
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
严禁学校未经批准擅自跨区域招生。
相互诋毁恶性抢拉生源:
严禁学校之间相互诋毁,恶性抢拉生源。
买卖生源、有偿招生:
严禁学校或相关个人通过买卖方式获取生源,或进行有偿招生。
封锁招生信息:
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封锁有关招生信息,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以任何名义索要或收受招生学校的经费或实物。
虚假招生宣传:
严禁高中阶段学校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坚决杜绝虚假招生宣传。
提前招生:
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并承诺入读。
考试招生: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奥数考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形式招收学生,不得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奖励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勾连招生:
从严从重查处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招生、违规组织升学考试等行为。
超范围招生:
严禁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混合招生: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以奖励方式争抢生源:
严禁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招收已被录取学生:
严禁学校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学校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和行为。
收取择校费、赞助费:
严禁学校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学校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设立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设立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招揽生源。
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考试:
严禁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教师校外兼职:
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职、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这些禁令旨在规范高中阶段招生行为,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维护教育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