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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政策下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3+1+2”模式
学生在高考中选择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以及物理、历史2门选考科目,再加上1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
招生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院校专业组或院校专业类招生
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每个志愿都细化到了某一所院校的某一专业或专业类,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
大类招生和大类专业集群招生
高校将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门类或同院系专业合并成一个大类来招生。
学生入校后经过1-2年的基础培养,再根据兴趣及特长进行专业分流。
综合素质评价
在录取过程中,除了高考成绩外,还会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如社区服务、获奖情况等,以全面评估学生的潜力和能力。
“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方式
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志愿填报模式
考生根据选考科目要求填报相关志愿,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填报。
投档规则有别,如以云南省为例,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的批次(段),适用单志愿投档规则;设置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的批次(段),适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按分数高低进行排队录取。
志愿优先,选择某专业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排在队伍最前面。
专业级差,不同专业间设有分数级差。
组内调剂,考生提档后未排到志愿专业时,可进行灵活调剂。
其他调整
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如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等。
调整招生录取批次,如艺术本科录取从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自2025年起,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批”。
这些招生方式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和灵活性。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各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结合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合理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