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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加分政策包括 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 ,具体加分项目如下:
全国性加分项目 :
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7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 :
少数民族考生:
“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可加20分。
“5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有所不同(如7分)。
道德修养:目前广西各高中学校有各种形式的优秀德育活动,学生参与这些活动可获得最高10分的加分。
加分申请流程
考生申请 :
考生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按照加分政策选择对应加分项目,并向户籍所在地市、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加分证明材料交至设区市、县招生办(考试院)。
资格审核 :
各设区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在收齐本地报名考生的加分证明材料后,提供给同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由同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资格公示 :
为确保普通高考加分公开公正,广西严格落实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示制度。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设区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阶段学校进行“四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实际就读学校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
注意事项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普通高考统考总分。
考生加分后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依据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建议考生和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加分申请和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