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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的总分为750分,计算方式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三门科目总分450分。
计算公式:语文成绩 × 150 + 数学成绩 × 150 + 外语成绩 × 150。
选择性考试科目 :
从物理和历史中选1门,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200分,采用等级分计入总分。
总成绩计算 :
统一高考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计算公式:全国统考科目总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总分。
建议考生在计算自己的高考总分时,分别计算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然后将两者相加,得出最终的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