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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
顺序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录取;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录取;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录取;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
规则 :
已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预录取的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已被预录取的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自主设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已被公办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的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已被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预录取的学生,其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自主设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中职校自主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包括“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录取、中职校提前录取。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 :
顺序 :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
规则 :
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中职校提前招生可同时兼报。
中本贯通只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
中职校提前招生均须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其余类型可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确定是否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
学生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对于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的专业,须取得资格后方可在网上填报志愿。
中本贯通可以填报2个平行志愿,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合计可以填报5个平行志愿,中职校提前招生可以填报3个平行志愿。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 :
顺序 :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
规则 :
满足条件可兼报上述两个类别,采用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招生学校综合考查成绩合成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方式。
学校综合考查满分50分,由两部分组成:4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10分现场综合评价赋分。
名额分配的录取,在自招之后。名额“分配到区”学校综合考查在前,名额“分配到校”学校综合考查在后。
统一招生录取 :
顺序 :1至15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
规则 :
未被录取的学生自动进入后续其他录取批次。
统一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建议:
提前规划 :学生和家长应提前了解各个录取批次的顺序和规则,合理安排报考志愿。
关注信息 :及时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各学校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和政策变化。
准备充分 :对于中职校的自主招生,特别是需要面试或专业测试的专业,学生应提前准备,确保取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