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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分数优先 :
平行志愿的录取首先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也就是说,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数较高的考生。
遵循志愿 :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考生的志愿顺序会被考虑。也就是说,即使分数相同,但如果考生A的志愿在考生B之前,那么考生A会被优先录取。
一次投档 :
平行志愿的录取过程中,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的档案已经投给某一院校,即使后续有其他院校符合投档条件,也不会再次投档。
多轮录取 :
如果考生在首轮录取后未被录取,但达到了省控线,可以有机会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征平志愿)。此时,考生可以填报3个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降分录取 :
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果仍有院校或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会进行降分录取。
分科类投档 :
平行志愿的录取还会分科类进行,如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按照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和投档。
同分排序 :
在投档过程中,如果考生的投档分相同,会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排序,如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
建议
合理设置志愿顺序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从最优选到最差选择,确保志愿顺序合理,避免因顺序不当而影响录取。
保持分数优势 :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分数与目标院校及专业的匹配度,留出一定的分数优势,以提高录取几率。
关注征求平行志愿机会 :首轮录取后,未被录取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应抓住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机会,增加录取机会。
了解降分录取规则 :对于分数未达到目标院校最低投档线的考生,了解降分录取的规则和机会,争取最后的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