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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学校的招生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原则 :
坚持科学划设、动态调整学区,学区保持相对稳定,按学区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公民办同招和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房屋和户口有效证明的原则。
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使其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招生办法 :
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校新生的容量制订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教学股备案。
如果学区范围内当年适龄儿童数未超过招生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当年适龄儿童数超过招生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同一批次中不能完全录取,将在此批次中按购房或落户时间先后进行录取,未录取者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教育局或集团总校统筹安排至其他区属公办学校或集团内成员校就读。
招生对象及范围 :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学区范围:具体学区范围包括安源镇跃进村1-22组的村民子女等。
其他注意事项 :
入学须知中提到的招生对象及范围、报名事宜、录取批次和原则等,具体细节可能会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关注安源区教育局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家长和学生应根据最新的招生政策和要求进行报名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