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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生招生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文化成绩要求 :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各省份根据自身情况提高了艺术类专业的文化门槛,例如湖南省将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至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专业考试要求 :
艺术类专业需参加专业考试,部分专业不单独考试,纳入普通类录取。
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省级统考由各省统一组织,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与设计类、书法类等。
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成绩只适用于相关校考合格院校(专业)。
录取办法 :
艺术类专业实行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具体录取办法分为四类:
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招生范围 :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范围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
投档录取模式 :
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确定,积极推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
这些政策旨在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艺考生需密切关注所在省份的具体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报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