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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的总分计算方式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计算公式为:语文成绩 = (考试成绩 / 150) × 150,数学成绩 = (考试成绩 / 150) × 150,外语成绩 = (考试成绩 / 150) × 150。
选择性考试科目 :
从物理/历史中选1门,满分10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2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200分。再选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特殊类别考生 :
如艺术生等,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 = 高考总分 × 50% + 艺术统考成绩 × (750 / 300) × 50%。
综上所述,广西高考的总分为750分,计算方式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的成绩相加,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