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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高考的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总分构成 :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各科目满分 :
3门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总计450分。
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每门满分100分。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的两门)每门满分100分,总计200分,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计算公式 :
高考的总成绩构成是:总成绩(满分750分)= 统一高考科目成绩(450分)+ 选考科目成绩(300分)。
其中,统一高考科目成绩 = 语文(150分) + 数学(150分) + 外语(150分)。
选考科目成绩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100分) + 再选科目按等级分(200分)。
等级赋分 :
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具体赋分方法是根据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五个大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A等15%、B等35%、C等35%、D等13%、E等2%。
等级赋分计算公式为:$(该区间高考最高分 - 原始分) ÷ (原始分 - 该区间高考最低分) = (等级赋分区间最高分 - x) ÷ (x - 等级赋分区间最低分)$。
建议考生在计算总分时,首先计算全国统考科目的原始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然后根据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原始分数,按照等级赋分制度转换为等级分,并计入总分,最后将两部分成绩相加,得出最终的高考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