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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的初中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近入学原则 :西湖区公办初中实行按小学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入学。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学籍调查表”作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及搬家迁户分配协调的依据,并核实后录入杭州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学管理系统。
优先分配 :学生户籍、住房和学籍在就读小学学区范围内的,优先分配进入对应初中。未能升入小学所对应初中的,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到西湖区尚有学额的其他公办初中就读。
分类排序 :当某中学招生范围内小学的毕业生总数超过该中学招生计划时,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分配:
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
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并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但父母在杭州市区内另有房产。
有杭州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无杭州市区户籍但小学在西湖区就读。
统筹调剂 :未能分配进该中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本区尚有学额的公办初中就读。
民办初中 :民办小学毕业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就读,也可到杭州市区的民办初中报名。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和符合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也可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到区内公办初中就读。
招生系统 :以“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中确认后的信息作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的依据,原则上按小学毕业生户籍、家庭住房、学籍等情况进行升学分配。
时间安排 :
第一阶段录取:6月10-20日,录取对象是报名公办初中的对应小学应届毕业生中,根据户籍与家庭住房情况,在学校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住、户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阶段录取及调剂:6月21日-6月底,录取对象是报名公办初中但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报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学籍、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分类排序,随迁子女将根据学校的招生情况统筹分配。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西湖区小学毕业生能够公平、公正地升入适合的初中,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建议家长和学生关注西湖区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招生政策,以便及时了解和准备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