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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小学招生要求如下:
年龄要求 :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以选择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即2025年秋季入学的儿童也可以报名。
房产要求 :
“自购(自建)房”指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共有(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或适龄儿童本人的房产。如果提供的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适龄儿童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且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港口区内无住宅性质房产证明,方可按自购(自建)房类认定。
提供哥哥、姐姐等其他亲属的房产信息登记入学的,不予认定为自购(自建)房。
提供的是与他人(非直系亲属)共有产权的住房,不管产权比例为多少,一律不予认定为自购(自建)房。
提供的产权证明材料的规划用途是非住宅性质,如商业用房、车库、储藏室等,一律按“租住类”认定。
未达到入住条件的住宅小区或交房尚未入住,不予安排就读学位。
户籍要求 :
户籍在服务范围内的原、老住居民户的适龄儿童以户籍情况作为主要依据。原、老住居民是指一直在本村或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居民,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户口迁入现居住地居住二十年以上的居民。
户口在服务范围,家庭住房不在学区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其他要求 :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先安排入学。
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
建议家长根据最新的招生政策,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按时进行入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