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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二批志愿的录取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
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可以填报多个院校志愿,一般为12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J、K、L。每所高校设6个专业志愿,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投档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原则进行。所有符合本次正式投档条件的考生按照位次由高到低排列,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进行检索,当检索到某一院校志愿尚未满额,该考生电子档案即投向这一高校,不再检索考生其余院校志愿。
分阶段录取 :
本科二批院校志愿分为A阶段和B阶段院校志愿。A阶段为坐落在省会及计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或专业;B阶段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含部分本市独立学院及部分院校联合培养专业)。
A阶段先录取,然后进行B阶段的录取。A阶段院校录取时,先进行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的录取(仅限已参加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然后再进行9个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B阶段院校录取时,直接进行9个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
征集志愿 :
正式投档后,若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计划,市高招办将在本科三批院校录取前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选择填报。
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为规定时间内,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全部操作流程,避免因各种意外造成无法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情况。
注意事项 :
考生所填报的12个志愿是按照A、B、C、D、E、F、G、H、I、J、K、L先后顺序进行检索的,一旦某一志愿院校满足条件,后续志愿将不再检索。
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电子档案只有一次投出机会,若投档后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或后续批次录取。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确保所填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流程。
综上所述,本科二批志愿的录取主要依据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分阶段进行录取,并设有征集志愿的环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了解各高校的录取规则,合理选择志愿,以提高被录取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