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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禾小学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
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
户籍应与监护人相同。
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
入学当年6月30日前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时间连续满6个月。
与施教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入学当年6月30日前在施教区连续缴纳不少于9个月的社保。
招生对象年龄要求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入学条件补充说明
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学校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联系当地教育局或学校获取最新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