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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录取主要 依据国家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成绩进行 。具体的录取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非定向研究生 :按照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学校,由国家承担培养经费。毕业时通常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 :同样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但在录取前需要与招生单位及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委托培养研究生 :考生与招生单位及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这是国家为培养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专业人才而设立的一个专项计划,主要面向211高校,生源主要来自西部省市区。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教育部推出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破格复试 :对于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基本要求,但在专业科目或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招生单位可允许其参加破格复试。
综合成绩录取 :研究生录取通常是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评定,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其他特殊政策 :例如单独考试的考生通常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综上所述,研究生录取方式多样,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录取类别和方式。建议考生在报考前详细查阅相关政策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