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滨实验小学招生办法是什么

2025-03-08 06: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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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滨实验小学的招生条件如下:

招生对象 :

2017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有关入学条件的儿童。

招生批次 :

第一批 :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且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共有住宅产权的,其份额占比不少于50%;证件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政策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子女。

第二批 :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申请入读学校施教区范围外,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

或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已实际交房而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正式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票及交房凭证的。

建议家长根据最新的招生细则和自身情况,准备相应的证件和信息,按时进行入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