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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镇小学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平普惠原则 :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属地管理原则 :
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免试就近原则 :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每所学校招生片区,确保应招尽招,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按照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建议家长和适龄儿童提前了解所在区域的招生政策,特别是房产地址“学位限定”政策,以便做好入学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