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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加分的确认流程如下:
申请加分 :
考生需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按照加分政策选择对应加分项目,并向户籍所在地市、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加分证明材料交至设区市、县招生办(考试院)。
资格审核 :
各设区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在收齐本地报名考生的加分证明材料后,提供给同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由同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资格公示 :
为确保普通高考加分公开公正,广西严格落实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示制度。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实际就读学校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
加分项目及分值 :
全国性加分项目 :包括烈士子女考生加分等。
地方性加分项目 :仅适用于广西所属高校,具体加分标准可能因学校而异。
加分上限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仅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普通高考统考总分,且加分分值不能超过20分。
高校审查 :
考生加分后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依据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建议考生和家长提前了解并确认符合的加分项目,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关注公示信息,以确保加分资格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