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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老师的主要权利包括:
审核和批准研究生入学申请 :负责接收和处理学生的研究生入学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入学申请。
制定和调整招生政策 :负责制定和调整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包括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标准等。
组织考试 :负责组织和安排研究生入学考试,包括考试时间的安排、考场的设置、试卷的批改等。
录取工作 :负责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标准,确定录取名单,并通知被录取的学生。
研究生培养和管理 :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包括研究生的课程安排、导师的选拔和调整、研究生的学习进度和成果管理等。
研究生学位授予 :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工作,包括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的组织、学位证书的发放等。
处理研究生相关事务 :负责处理研究生相关的各种事务,如奖学金的评定、研究生的转学、转专业、退学、纪律处分等。
与其他机构合作 :需要与学校其他部门、其他高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机构等进行合作,以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制定招生季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包括草拟学费收费方案、起草招生合同、划分招生片区、分配招生任务并监督实施等。
组织和管理学校接待工作 :负责学校的接待工作,包括接听和反馈信息电话等。
安排、实施和总结家访工作 :负责家访工作的安排、实施和总结。
草拟奖金分配方案 :负责草拟奖金分配方案。
这些权利确保招生办老师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