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中招生方式是什么

2025-03-08 09: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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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中招生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考条件 :

具有吉林省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及具有报考吉林省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

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等。

往届毕业生可报考“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但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相关证明材料,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加流入地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享受与流入地学生同等待遇。

民族散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当地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时可适当予以照顾。

华侨学生可在其父母出国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进行身份认定并参加考试,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招生办法 :

各地要根据招生计划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招生办法。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

省重点民族高中可跨市(州)招收因本地区无民族语言授课高中、随父母进城等原因自愿报考本校的学生,不准以任何形式到有民族语言授课高中地区作违规招生宣传和违规招生。

录取原则 :

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中考成绩、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在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比较的顺序是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中考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认定结果、地理与生物自动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推荐生、艺术实验班、科技实验班计划未完成的,列入该校统招计划,在该校统招控制线上网上征集志愿并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自费推荐生、艺术实验班计划未完成的,列入该校自费计划,在该校自费控制线上网上征集志愿并进行录取。

自主招生 :

科技类、学科潜质类,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长春市中心城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学校专业测试成绩和考生中考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后,按照一定比例核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自主招生在各批次中优先录取,录取时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60%。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

自主招生志愿和实验班志愿不能兼报。

这些规则为长春市高中招生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建议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具体招生政策和流程,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