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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中考招生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用于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义务教育实行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区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
实行“两个一致”优先保障原则 :即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优先保障就近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县区教育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坚持均衡分班原则 :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多校划片的方式 :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定向生实行同一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建议家长和考生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规定,了解具体的招生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