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鱼同学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上海市高考加三(即选考科目)的计分方式如下:
考试形式 :
加三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科中任选三门。
每科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公布后,按照学生的比例进行等第赋分。
赋分规则 :
赋分后共分为11个等第,每个等第之间相差3分。
前5%的学生为A+档,计入高考总分的成绩为70分;5%之后、10%之前为A档,计入高考总分的成绩为67分;依次类推。
总分计算 :
高考总分为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分数加上选考科目分数,即450分(统一考试)+ 210分(选考科目)= 660分。
注意事项 :
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参加1次或2次外语考试,择其高分计入成绩。
选考科目的成绩是根据等级赋分计算得出的,而不是简单地将卷面成绩相加。
综上所述,上海市高考加三的计分方式是通过等级赋分,将卷面成绩转换为等级分,再按照等级分计入高考总分。这种计分方式旨在更公平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避免因试卷难度不同而产生的不公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