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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初中招生的要求如下:
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中山市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中山市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中山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其他要求 :
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并认真阅读相关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每位学生只能以一种身份类别进行申请。
登记时须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
这些要求可能会根据每年的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家长和学生在报名前仔细查阅最新的招生政策,以确保符合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