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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的总分是 750分 。具体构成如下:
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 ,每科满分为150分,共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 ,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再选科目(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选择2门) ,以等级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
因此,湖南高考的总分为450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 100分(首选科目)+ 100分(再选科目)= 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