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类招生规则是什么

2025-03-08 18: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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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类招生规则如下:

报名条件 :

考生须到校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每年6月中旬)前往所申报的学校提交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的一个专项。

大部分学校要求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学生。

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有获奖经历的。

没有上述获奖经历的,考生可提供初中毕业学校多位相关专业教师签名证明的特长专业现状水平推荐信,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录取规则 :

深圳自主招生是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及学校考核成绩的综合成绩进行录取,前提是要求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中考成绩控制线。

录取权重分配是:中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40%。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学校考核成绩 x 40% + (中考成绩 / 610) x 100 x 60%。

如总分相同的,先按学校综合能力(或体育、艺术专项)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其他注意事项 :

自主招生在中考录取中优先级最高,报名自招不影响中考正常录取,如考生被自招录取则不再看后续的指标生及各批次志愿。

没有获得过证书或奖状也可以报名。

这些规则为深圳二类自主招生提供了清晰的指导,考生和家长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更好地准备和参与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