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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秋季初中招生条件如下:
第一批次 :
2021年3月1日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或有住房产权,或原住民家庭的小学毕业生。
安溪一中初中部和凤城中学初一年招生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申请就读对象若系招生片区内无住房产权家庭,则其户籍需在2019年8月31日前落户在凤城中学招生片区。
申请就读铭选中学初一年者,若系招生片区内无住房产权家庭,则其户籍需在2014年12月31日前落户在学校招生片区。
第二批次 :
2021年3月1日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且有住房产权家庭的小学毕业生。
2021年3月1日以后新购房者,申请对象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
第三批次 :
2021年3月1日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住房产权但户籍未迁入学校招生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第四批次 :
2021年3月1日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但无住房产权家庭的本学年度城区对应片区小学毕业生。
第五批次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本学年度城区对应片区小学毕业生。
建议:
家长和学生应根据最新的招生政策,及时关注安溪县教育局的官方公告,确保按照规定的批次和时间进行申请和报名。
对于无住房产权的家庭,需特别关注各学校的具体要求,如户籍落户时间等,以确保符合招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