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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学校招生要求条件如下:
年龄要求 :
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户籍要求 :
镜湖区户籍儿童。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两个一致”要求 :
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房产为完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拥有100%房屋产权)。
房产性质要求 :
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特殊情况处理 :
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该购房地址就近入学。
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学位供给紧张学校 :
在部分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实施“同一套住宅房小学6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多胞胎和二孩除外)。
学位预警 :
学校未来1-3年内学区服务范围适龄入学新生人数(“两个一致”生源)达到或超过学校招生容量,无法接纳的非“两个一致”生源,将由镜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所在学区的具体招生细则,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适龄儿童能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