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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东初级中学的招生条件如下:
入学条件 :
学前阶段 :2016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3至6周岁适龄儿童。
义务教育阶段 :一至九年级均为已在其他学校取得学籍的学生。
招生对象 :
雄东片区第二批回迁群众适龄子女 :
提供基础材料。
父母不属于回迁安置对象但有雄东安置房屋购买资格,且在第二批回迁安置范围内,其子女可以回迁就读(提供基础材料)。
父母一方户籍在雄安新区属于回迁安置对象,其子女可以随一方父母回迁就读(提供基础材料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另一方户口本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在雄东片区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人才子女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建议家长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和家庭背景,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