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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高考录取时遇到分数相同的情况,通常会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名:
普通类考生 :
首先按照语文和数学两科之和进行排序,如果和相同,则比较语文或数学的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如果仍然相同,则考虑志愿的顺序,顺序在前的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 :
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类似,依次按照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的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文史类考生 :
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外语同分,再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 :
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综合分排序 :
对于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如果综合分相同,则按照艺术术科成绩或体育科成绩进行排序,若再相同,则按照总分排序。
无同分排序规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
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下,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其他特殊情况 :
如果考生总分和各科目成绩均相同,但存在其他加分项或照顾分,可能会根据这些因素进行微调。
综上所述,高考录取时遇到分数相同的情况,通常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进行排序,包括单科成绩、志愿顺序、综合分等。具体的排序规则可能因省份和招生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参考所在省份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