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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业绩归属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公平公开公正透明 :招生业绩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清楚地了解业绩认定的标准和流程。
区域划分 :招生人员在签订的招生目标责任书中,将划分各自的招生区域(学校),从该区域(学校)招收的学生原则上归属该招生老师业绩。
证件确认 :招生业绩认定严格根据新生毕业证及身份证,按备案的区域划分由招生办直接确认,认定时间为各招生项目正式开学上课1个月后。
推荐人信息 :新生报名时,报名表上需填写推荐人,即招生老师,此项目也作为招生业绩认定的依据之一。
无争议备案 :其他未参与市场招生的其他教职员工,在招生区域内的必须和所属招生老师沟通,确定双方无争议、冲突,并提前报到招生办备案,其业绩归该教职员工所有,不计入学校所属的招生老师业绩。
提前报备 :无论是学校招生人员还是其他教职员工,都必须提前三天将学生信息报到学校招生办备案,避免冲突,否则不予确认。
角色分配 :在招生提成方面,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角色(如新生邀约、新生接待、试课老师)进行分配,并且提成方案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并予以公示。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招生业绩的合理分配和透明认定,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争议,同时激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