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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高考的总分是 750分 。高考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大综合(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具体各科目的分值分配如下:
语文:150分
数学:150分
英语:150分
大综合:300分(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各占一半)
因此,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考生的总分都是这四科成绩的总和,即750分。
建议:在准备高考时,考生应重点复习语文、数学、英语和大综合这四科,尤其是大综合部分,因为它涵盖了多个学科的知识,需要考生有全面的复习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