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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2024年起不再实行传统意义上的文理分科,而是采用“3+1+2”模式。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统一考试科目 :
语文:150分
数学:150分
外语:150分(考生可以选择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中的一个)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 :考生必须从历史、物理这两门科目中选择一门。物理或历史,习惯上称理科或文科。
再选科目 :考生需要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这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进行考试。
成绩计算 :
统一考试科目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共计45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 :首选科目成绩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则按照等级赋分制计入总成绩。具体赋分规则如下:
A等级(100-86分)
B等级(85-71分)
C等级(70-56分)
D等级(55-41分)
E等级(40-30分)
录取总成绩 :
考生的总成绩由统一考试科目成绩(450分)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300分,其中首选科目100分,再选科目200分,按等级赋分计算)组成。
建议考生在选择科目时,应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一门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并在再选科目中选择两门自己感兴趣的科目,以便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