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大本营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2007年高考的总分是 750分 。具体科目和分值如下:
语文:150分
数学:150分
英语:150分
文科综合(包括历史、地理、政治):300分
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00分
这种考试形式被称为“3+X”,其中“3”指的是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必考科目,“X”指的是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的满分均为300分,因此每门科目的满分总和为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