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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的总分是 750分 。高考分数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全国统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计450分。这些科目的成绩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
选考科目 :
首选科目 :从物理和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一门,满分10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
再选科目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每门满分100分,这些科目的成绩通常以等级赋分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
因此,高考总分是由450分的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00分的选考科目成绩(包括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组成,总计750分。
建议:
不同省份的高考模式略有不同,例如有的省份实行“3+3”模式,有的实行“3+1+2”模式等,考生和家长需根据所在省份的具体高考模式了解详细的分数构成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