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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在采购食品时需要遵循严格的安全规定,以确保学生的饮食健康。以下是学校不得采购的主要食品和物品:
亚硝酸盐 :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等,用于食品防腐和着色,但对人体有害,因此被禁止采购、贮存和使用。
高风险食品 :
动物源性食材:如河豚鱼、小龙虾、田螺、河蚌等。
非动物源性食材:如野菜、野生蘑菇、槐花、杏仁、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或青皮马铃薯、青西红柿等。
自制饮品类食品:未经检验的生鲜乳、自制乳制品(包括自制酸奶、雪糕、冰淇淋)、自制豆浆等。
生食类食品:如刺身等。
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等。
裱花蛋糕等糕点。
变质食品 :
发芽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野生蘑菇等,因为这些食物可能含有有害的毒素。
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
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包括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
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食品 。
未烧熟煮透的豆浆 。
散装熟食肉制品 :学校食堂应慎重外购。
速冻食品 :如冷冻鸡排、肉串、糖糕等,因为这些食品可能含有高盐、高糖、高油,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生海产品、水产品 :包括海蜇、海带、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制品。
生的围边菜、雕花菜、塑胶雕花围边、剩余饭菜 。
食品添加剂 :如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除非有明确的安全认证。
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
学校食堂在采购食品时,必须严格遵循上述规定,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和物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同时,学校应建立完善的食品采购和查验制度,确保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