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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统招分数的计算方式如下:
统一高考成绩 :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门满分150分,总计45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 :
包括物理或历史(首选科目)1门,每门满分100分。
包括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再选科目)2门,每门满分100分。
计算公式 :
总分 = 统一高考科目成绩(450分)+ 选考科目成绩(300分)。
选考科目成绩 = 首选科目成绩(100分)+ 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200分)。
等级赋分 :
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等级赋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
具体赋分标准及换算方法参照所在省份发布的相关通知或纲要。
示例计算
假设某考生:
语文:120分
数学:130分
外语:140分
物理:100分
思想政治:90分
化学:90分
统一高考科目成绩 :
120(语文)+ 130(数学)+ 140(外语)= 390分
选考科目成绩 :
100(物理)+ 90(思想政治)+ 90(化学)= 280分(按等级赋分后的成绩)
总分 :
390分(统一高考科目成绩)+ 280分(选考科目成绩)= 670分
建议
具体的赋分规则及等级划分可能因省份而异,建议参考所在省份的最新高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