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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后的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统一高考成绩 :
语文、数学、外语 :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总计45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 :每门满分10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总计100分。
再选科目 :从化学、生物、地理和政治四门科目中选两门,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总计200分。
等级赋分 :
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
最终成绩计算 :
最终成绩 = 语文、数学、外语总分(A) + 物理或历史总分(B) + 再选科目总分(C)。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将语文、数学、外语的原始成绩相加,得到总分A。
将物理或历史的原始成绩相加,得到总分B。
将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按等级赋分后相加,得到总分C。
最终成绩 = A + B + C。
因此,高考后的总成绩满分为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