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详解

2025-01-23 04: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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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出档。各院校专业组投档数量按其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法取整)计算。

对某一位考生来说,其投档规则是:按照该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可投到该院校专业组;如考生填报的该批次所有院校专业组志愿都没有计划余额时,则不能投档;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如何排序?

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于体育类和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于职高对口类别,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由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