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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高考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
投档单位: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
投档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投档顺序: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
投档条件: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
退档处理: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高校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顺序:一般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满额退档:因招生专业计划录取满额退档,省招生办公室第一次批量投档是按所报院校专业组的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均为一次性投档),热门专业很快分满,分数较低且没有填“服从调剂”的考生往往会被退档。
本科批次志愿设置
志愿数量: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高职(专科)批次志愿设置
中职生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退役军人批次: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面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投档与录取流程
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一检索投档。
录取原则:投档后由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情况分档录取。
这些规则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帮助考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志愿,并增加了录取的灵活性。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了解各批次的志愿设置和录取规则,合理选择院校和专业,以增加录取机会。